第四百四十八章 没用的东西!(1/ 2)
祝新民,廖氏集团董事。
他和李春然秘密的在一起,也已经有年头了。
对于李春然来讲,一方面尽可能的帮她的娘家李家争取利益。
另一方面,她也选择同祝新民苟且在一起,算是她给自己留的另外一条路。
但无论是那一条,都是建立在吸血廖氏集团的基础上的。
其实今天的事情,李春然心中还是有些生气自己的那个不争气的侄子,李越的。
自己给他创造了那么好的近水楼台的机会,可是他就偏偏连一丁点眉目都没有。
假如他能把江若琳追成女朋友,那自己又怎会受今天的这种委屈?
说起来也是事赶事。
就在李春然这边遭遇了老爷子廖川海的警告和敲打时,李越那一边也出了问题。
因为之前在帝都想阴刘尚和光轮公司一下,林鹏云找到了堂哥,又牵扯出了卢彬的乌龙事件。
在那之后,林鹏云狠狠的被林超泽扇了一个嘴巴,赶出了帝都。
于是乎,他就跑到了魔都,死党李越这里。
在一家高档的会所内,他们两个喝的都有些多。
酒意上来,两个人声音很大,闹出来的动静也是不管不顾。
而在他们嘴里,自然而然的就涉及到了刘尚和江若琳。
李越拿林鹏云开玩笑,说你堂堂林家少爷,竟然几次三番折在了一个土小子的手里。
林鹏云也不甘示弱,说你特么也没好哪去。
你们家费了那么大力气,帮你制造机会,苦追了三年的女人,不也就这么成为了那个土小子身下的玩物……
可能是有些醉,他俩口中说出的话也是污言秽语,极其难听的。
可就在这时,一只有力的大手直接把李越的脖颈从后面给拎了起来。
随后,冰凉无比的一瓶啤酒从他的脑门上凶狠的浇了下来。
这一突然间的刺激,直接就让李越酒醒了大半。
像李越和林鹏云,平日里哪个不是被捧着,欺负别人的主儿?
今天遇到这种事,自然是火冒三丈啊!
不过,当林鹏云抬头,李越扭头,看到了这个人是谁时,顿时熄了火。
“金扬?”
“你干什么你?!”
这位金扬,金家独生子,魔都最顶尖的阔少。
可不是李越、林鹏云这种货色可以相比的。
如今的金家,风头正盛,就连廖家也是要比他们低半头的。
所以,在看到了身后的人是金扬时,李越的士气瞬间就萎靡了。
这时候,金扬蔑视的看了他们两个一眼。
“哼,就你?”
“癞蛤蟆一只,也想吃天鹅肉?!”
“还是死了这条心吧!”
“话呢,我只说一次,以后离江若琳远一点。”
“她注定了成为我的女人,我金家未来的女主人。”
“所以,以后你连她的名字都不许提!”
“更不要说像你现在这样满口喷粪!”
“不然的话,到时我有你好看!”
说完,金扬很是嫌弃的一把就将李越丢到了一旁。
一丁点的面子都没有给他。
因为,他不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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