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六.无罪判决(1/ 2)
“警官,你认为我描述的是事实,还是编造出的幻想剧?”
审判时,杨苏棣的脑海里一直回荡着李铭的问话。那个时候李铭的脸总算不是平静如水的神情,而且充满了求知与认同的表情。
我在找他寻求答案,他也在找我寻求答案。
“检方在赵昊与刘德林的房间内发现两张纸条,是你写的吗?”
“是。”
“为什么写纸条?”
“我想确认他们是否在房内。”李铭随机意识到他的话有歧义,“我到达十一层时,犯人已经对十一层进行了清扫。我担心他们也死在犯人手上,想找他们一起逃出去。”
“为什么只找他们两个人。”
“因为我怀疑犯人与苏怀琴有关。”
“苏怀琴?”
“我曾听过赵昊与刘德林的争执,他们似乎在三年前合谋过杀死苏怀琴。我在冯华的尸体上发现了康乃馨,而三年前苏怀琴得到的千花奖杯也是康乃馨。我就怀疑是不是苏怀琴对他们的复仇?”
“可苏怀琴已经确认于三年前自杀。”法官不动声色地翻阅着资料。
“或许是她的亲人,或许是她的朋友。”李铭说。
“假设有这么一个复仇者,他为什么要杀死其他人?”
“我不会知道凶手是什么想法。”
这就是恶魔的证明。李铭只是想要证明自己无罪,他不是侦探,不需要去寻找真正的凶手。凶手是谁、怎么犯案、为什么犯案都不需要他来举证。因此,李铭只要一口咬定“不知道”就可以。寻找真凶,是警察的任务。
李铭被发现的时候身上没有任何血液,房间的浴室也没有清理的痕迹。“你在茛海港的口供里说自己晚上一直在睡觉,如今又变成目击者,这是怎么回事?”
“在茛海港时我处于发病状态,头脑并不清楚。警官说什么我就是什么。”李铭辩解道,“现在经过治疗,已经好多了。那晚的事也逐渐想了起来。”
“十一层楼的门把手上很多有你的指纹。”
“我在寻找有没有生还者。”
“为什么不往大门逃,而是在十层和十一层之间徘徊?”
“我一开始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,还在做些侦探梦,想和凶手斗智斗勇。等我到了十一层,看到惨状之后,才打算从大门逃走。但那时候已经来不及了。”
“没有想过报警吗?”
“有。没信号。”
“座机呢?”
“总是被转接到一个人手里。”
“他是谁?”
“不知道。”
“所以你在目击一切之后又回去睡了一觉?不是打算逃跑吗?”
“不,我想应该有人将我的药替换成安眠药。因为发生的事太恐怖,我以为又是发病了,所以先回房拿了药。”
“你的药瓶是空的。”
“我刚好吃完最后一片。”李铭眼睛眨也不眨地说。
“你的意思是在你吃完药睡着后,犯人还把你搬回床上?”
李铭依旧以同一句话回复。“我不会知道凶手是什么想法。也许他跟我一样是个精神病,对我有同病相怜的感情。”
审判庭上的人互相看了几眼,现在与李铭有关的证据都得到解释,即使听上去很荒诞,可能够猜测的结果便是如此。没有其他证人、也没有其他证据,再荒诞他们也得接受。最终法官落下他的铁锤,“现在宣布判决。”
“李铭,无罪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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